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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先我们来讨论一下周琦青训队到底属于谁的问题。其实在周琦离开辽宁阜新篮球学校前往新疆的时候,“青训队”就已经毫无意义了。当时的球员分为“体制内”和“体制外”,从小在体校领体育局工资补贴的就是体制内球员,好处是不管旱涝保收都能拿到有保障的收入,打不好也有保障,辽宁队的代表就是赵继伟,坏处就是工资低,不是自由人。还有一类就是体制外球员,是自费训练的,比较有代表性的就是李根,当其他球员只能拿到几十万、几百万的时候,李根这个实力雄厚的自由人,已经能拿到几百万了,合同到期就完全自由了。

回到周琦,周琦的潜力大家有目共睹,为了自己未来的选择自由,周琦一直保持着“体制外球员”的身份,自费训练。所以说周琦是辽宁青训球员,也说不过去,这也是辽宁一直没有争取到这个权利的原因。进入CBA前夕,周琦曾赴美训练,但半路被新疆截胡,在与新疆签约时,他并没有“卖身”,只是签了4年合同,那么他后来为何会成为“新疆青训”呢?原因就是周琦随新疆队夺冠之后,去了NBA,从NBA回来之后,因为新疆的澄清函,他以为自己是自由球员了。 为了保护青训权益,防止出口转内销,篮协规定周琦为新疆青训球员(周琦为新疆青年队打过两场比赛,是判定依据)。随后,周琦按照这个规定,与新疆又签了一份4+2合同,把在NBA的两年补齐。值得注意的是,直到此时,周琦还是自由球员,因为合同就要到期,周琦选择忍了,对成为新疆青训球员没有异议。

然后最糟糕的事情发生了。在周琦执行4+2的时候,CBA出台了新规定,球员合同到期后,球队可以以顶薪强制留队。失去了从小辛苦维护的自由球员,他怎么能不难过呢?新旧规则本来就矛盾重重,一套又一套的规则把周琦困在新疆生不如死。

单从新规来看,周琦不应该是新疆青训球员,因为他大部分时间都在辽宁体校训练,他不应该有之前的4“+2”合同,两年前就可以选择跳出合同。单从旧规来看,周琦不应该被顶薪留队,只有先用旧规+2,再用新规逼迫他顶薪留队,才会造成现在的问题。

不管周琦在国际比赛中表现得如何,作为一名工作者,我依然觉得没有必要站在管理层一边,支持球员为自己争取权利。

引用@忸怩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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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不太明白其中的来龙去脉,如果这是真的,我支持周琦。

我不明白其中的来龙去脉,如果这是真的,我支持周琦。

这个很清楚,按照老规则,周琦已经打完了4+2,现在是自由人了,按照法律,周琦应该受老规则约束。而且就算适用新规则,周琦也不符合新规则的青训要求,新疆也不能用这个规则把他锁定。所以现在让他必须留在新疆,明显是不符合规则的。支持新疆的人说要遵守规则,如果真的遵守规则,周琦应该是自由人了。

cba李根体制外的球员_cba球员李根简历_cba李根的老婆

这个很清楚,按照老规则,周琦已经打完了4+2,现在是自由人了,按照法律,周琦应该受老规则约束。而且就算适用新规则,周琦也不符合新规则的青训要求,新疆也不能用这个规则把他锁定。所以现在让他必须留在新疆,明显是不符合规则的。支持新疆的人说要遵守规则,如果真的遵守规则,周琦应该是自由人了。

引用@发表的内容:

仅查看此人

按照老合同,新合同是自由球员,不算青训。但不能两全其美。其实周琦和新疆没有问题,问题在于制定规则的CBA。

按照旧的合同,我是自由的。

根据新合同,这不是青训

但你无法同时实现这两种情况。

其实周琦和新疆没什么问题

问题在于CBA制定了规则。

他没有新合同,上一份+2合同是在CBA统一合同模板之前签的,我猜这也是周琦的球队一直坚持的原因,因为按照合同,他真的可以成为自由球员了。

他没有新合同,上一份+2合同是在CBA统一合同模板之前签的,我猜这也是周琦的球队一直坚持的原因,因为按照合同,他真的可以成为自由球员了。